http://www.wretch.cc/blog/rextem&article_id=4123868
這是一個婦人在台北車站準備搭車被毆打的影片,
有點殘暴,膽小者還是請你看一下,因為這就是暴力。
那天跟我 msn 的家長撂下一句:
「對方不知道~~但這些人基本上不會去挑釁。」
我回道:
「但是我有看到有人用雨傘打人、用腳踹車子耶!」
「有影片喔!」
「我認為挑釁是可以不要還手的。」
「至少我是這樣教小孩的」
「當動手了,就沒有正當性了。」
「如果挑釁了而還手了,這樣會沒完沒了。」
家長:
「那些小衝突都會有,但是很快就被勸離了。」
我說:
「我也相信綠營不會挑釁,如果真的要幹架,2004 就會動手了。」
家長:
「我希望..........」
對話節錄暫時到此,
看出來了嗎?
對方轉移話題的功力真是厲害,
答不出來的時候就是轉移話題。
呵呵,不過這大概也是因為我打字速度很快,
對方根本來不及回我,哈哈哈哈。
我不知道對方的邏輯是怎麼一回事,
是沒錯啦,那群人是沒有挑釁,
只是動手而已。
挑釁的定義是什麼?
當我看到紅衣人對我比倒扁的手勢,
我可不可以說他在挑釁我?
為什麼不行?
為什麼我必須接受他的手勢?
我在教小孩的時候都說,
別人如果欺負你,你不要還手,回來告訴老師,老師會幫你處理。
可是,如果你還手了,不管你是什麼理由,我一定兩個都處罰,
因為動手就是不對。
如果我的家長都能認同我這樣的理念和做法,
為什麼換成是大人的時候卻完全不適用呢?
上列那段對話譴責暴力了嗎?
為什麼視而不見他們的暴力,還跟我說他們很溫馨和平?
這是選擇性的看見,這是選擇性的麻醉。
這就是兩套標準。
譴責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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