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retch.cc/blog/rextem&article_id=4123868 這是一個婦人在台北車站準備搭車被毆打的影片, 有點殘暴,膽小者還是請你看一下,因為這就是暴力。 那天跟我 msn 的家長撂下一句: 「對方不知道~~但這些人基本上不會去挑釁。」 我回道: 「但是我有看到有人用雨傘打人、用腳踹車子耶!」 「有影片喔!」 「我認為挑釁是可以不要還手的。」 「至少我是這樣教小孩的」 「當動手了,就沒有正當性了。」 「如果挑釁了而還手了,這樣會沒完沒了。」 家長: 「那些小衝突都會有,但是很快就被勸離了。」 我說: 「我也相信綠營不會挑釁,如果真的要幹架,2004 就會動手了。」 家長: 「我希望..........」 對話節錄暫時到此, 看出來了嗎? 對方轉移話題的功力真是厲害, 答不出來的時候就是轉移話題。 呵呵,不過這大概也是因為我打字速度很快, 對方根本來不及回我,哈哈哈哈。 我不知道對方的邏輯是怎麼一回事, 是沒錯啦,那群人是沒有挑釁, 只是動手而已。 挑釁的定義是什麼? 當我看到紅衣人對我比倒扁的手勢, 我可不可以說他在挑釁我? 為什麼不行? 為什麼我必須接受他的手勢? 我在教小孩的時候都說, 別人如果欺負你,你不要還手,回來告訴老師,老師會幫你處理。 可是,如果你還手了,不管你是什麼理由,我一定兩個都處罰, 因為動手就是不對。 如果我的家長都能認同我這樣的理念和做法, 為什麼換成是大人的時候卻完全不適用呢? 上列那段對話譴責暴力了嗎? 為什麼視而不見他們的暴力,還跟我說他們很溫馨和平? 這是選擇性的看見,這是選擇性的麻醉。 這就是兩套標準。 譴責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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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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