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穿上比較正式一些的衣服, 就得要穿上皮鞋。 其實所謂的高跟鞋,或許以別人的眼光來看, 不過只是低跟鞋而已。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很高了。 高中的時候規定要穿皮鞋, 我就記得我高一的時候, 活生生從樓梯上摔下來。 幸好我反應快, 沒有跌個狗吃屎。 不過我當下覺得,這輩子和皮鞋應該沒有什麼緣分。 上班以來, 還沒有遇到很龜毛的老闆, 所以我依然常常穿著我的運動鞋上班。 其實穿運動鞋的好處很多, 好的鞋子有完整的包覆系統,保護腳踝和腳趾。 有些高跟鞋是很美沒錯, 不過一想到那些鞋子沒有氣墊, 沒選好協型還會拇指外翻。 而且穿了鞋子又要搭衣服、搭包包、搭臉上的妝..... 還是免了吧... 女人為什麼一定要這樣折磨自己的身體? 今天穿了將近六小時的高跟鞋後, 我的腳趾很痛。 有根腳趾竟然烏青了!! 我還是穿著有黃金鞋底的運動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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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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