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出現這個消息,
個南投縣的國中老師,在晨會上訓誡一個一個月遲到九次的學生,
說他是遲到大王,被家長提告,
現在被判刑了。

這消息一出, 我想教育界大家心都應該又涼了。

本來嘛,在這個世代,
老師的職業性質已經轉化成服務業了,
所以顧客投訴看來也已 經變成常態了。

以前我們遲到,被老師說怎麼會遲到,
應該要有「羞恥心」,知道自己遲到,可能會耽誤其它的課程繼續。
是現在不一樣了,
當被老師說你怎麼可以遲到,
反應是「在這麼多人面前說我,我受傷了」。
那原本你遲到這件事情呢?
有改過,有好好想自己錯的地方嗎?

也許有人覺得遲到也是小事,
有必要這樣嗎?
我就有朋友是這種想法。

然啦,
不過如果我是老闆,我當然不會要一個每天遲到的員工。
這種對時間的觀念和對自己負責,
是從小要培養的。
如果覺得不 重要,那當然可以繼續遲到。
也算是對你自己的人生負責啦。


「為人師表」?
現在的定義應該是「老師被人表」吧!?

現在的資訊流通非常快速,
3C
設備也唾手可得。
現在的小學生(看過從低年級就有的)幾乎人手一手機。
學生有時候都用自己的手機打電話給我。
偷錄影就別說了,
些電視常常都在報。

我們現在傳遞給小孩的是,
做錯事情只要你裝可憐、裝受傷、裝柔弱,
你所犯的錯誤就會被模糊化,
甚至能讓別人同情你。

這件老師被判刑的就是例子。

這些家長這些小孩,一天到晚想找老師麻煩,
動不動就要告老師。
我們學校就有這種家長,每天唯恐天下不亂,
只要她的小孩到了誰的班上,
沒一個月,就開始問其它家長這老師怎樣?有沒有對你小孩不好?
我們要不要去跟校長講?
接到她小孩的老師每個人都苦不堪言。

國中更不用說了。
現在的國中生更優秀,
聽我家長說,小孩到了國中,整個行為脫序的不少。
昨天有新聞說有國中生在巷子抱來抱去,
好像還做了什麼事。
這種見怪不怪了啦。
我在國中教書的學妹,
說九年前小孩就已經來全套的了,何況是現在?

我不瞭解,
為什麼讓小孩認識錯誤、承擔錯誤,
會變成小孩心靈受創的藉口?


人的一生當中,不是會遇到很多挫折,很多困難,
當然也會犯各式各樣的錯誤。
很多錯誤,不是一句「對不起」就可以解決的,
我們不是應該要瞭解犯錯的結果會如何,
然後讓自己不要犯錯,不要傷害別人?

為什麼現在什麼錯都是別人的?
自己都不用承擔什麼?

當老師的,真的,服務業,要記住。
明哲保身比春風化雨重要。
今天 PTT 上八卦板最中肯的一句話。


http://blog.jges.tc.edu.tw/lifetype12/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3750&blogId=2
剛剛網路上已經有人說了,
這個家長是一告再告,
終於把老師告倒了。
以後遇到這種家長的小孩,
拜託各位老師直接把他小孩放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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