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精華區,
似乎沒有相關的討論,
所以發文問一下。
興奮的跟朋友說,這隻好可愛,真想帶回家。
順便說明的貓的狀況,
說母親還在旁邊照顧。
朋友回我一句:
為什麼有母貓照顧,卻要養那隻小貓?
想想也沒錯。
以前在鳥會當救傷義工,
鳥類也是常常會不小心有一些受傷的鳥需要照顧。
而救傷幼雛的第一個原則,
如果是練飛掉下來的,絕對不要撿回來,
先在旁邊等等是否親鳥會來接,
或者拿到比較高的樹上,等待親鳥的呼喚。
除非是完全沒有飛羽、落巢的鳥,
並且確定親鳥不在無法照料,
才撿回來由義工照顧。
待長大後再進行野放。
如果以這樣的觀點來看,
如果還有母親在照顧的小貓,
人類是否需要去把他帶離母親身邊,
由人類照顧他呢?
當然或許用鳥跟貓類比不大恰當,
因為他們生活的領域不一樣。
如果我們認為把這些小貓帶回去由人類飼養,
以便保護他在外受到傷害,
並且也可以安置這些在外流浪的動物。
但在鳥的觀點來看,
如果今天透過人類「暫時」救傷回到大自然的鳥,
若遭受到危險,這歸類於「物競天擇」的結果。
有人說,現在的自然被人類破壞太多,
相對的就增加動物的危險,
所以人類應該有義務照顧這些動物。
可是,人也是一種物種,
人的發展壓迫了其他動物的生存,
不也是物競天擇的結果?
扯遠了。
回到我原來的問題,
有什麼理由可以說服我自己:
有母貓照料的小貓,人類卻要帶離開他母親的身邊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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