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yyy 提供的,
該班家長在劉耀仁議員的部落格留言板留下的,
跟我當初推斷的差不多。

把留言複製參考一下。

可敬的議員先生:

你提到“昨天我的好朋友張先生來打電話給我,說他國語實小二年級的兒
子被班導師打得很嚴重“。對不起,在班親會中,張先生親口說“他從來沒
主動找議員,他是被動的
是劉議員來我車廠時,看到照片就「搶」走了
“等等。顯然,你們是不是沒有事先套招好呢?你們其中有人說謊。如果
不是您,那麼就是張先生了。那麼,你很可能就是被耍了啊??

另外,有九樓家長提到他小孩也被張家大兒子在兩年前欺負過。怎麼說
呢?您三年二班貴公子沒有與張家小孩同班,可謂萬幸了。

還有,您有一個評論重點:「為什麼老師連絡簿未曾告知張先生,連電話
也沒有一通」。身為同班家長,我們無法說張姓家長與老師間真正的對話
(您也無法得知)。但是,我小孩在班上調皮老師都有委婉的告知我們
。我們都很緊張,也趕快與老師配合,改正小孩的行為。在聯絡簿上老
師也有提醒我們家長請與老師多合作,因為他說「他要教育三十位小孩,
一定須要大家共同關心小孩才有辦法」。真的,議員先生,我想您真得了
解張小弟是否在家是否行為有序,而大人是否有關心才好。你偏聽了!!


對於有家長提到「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還有「老師如此做是為了保護
其他學生」。我們其他家長當然遺憾這些話。因為那是在情緒激動下單一
的發言。我們了解您會忿怒。但請不要說這是所有家長的共同心聲。請
問,您在市議會與其他議員開會,您就得為其他議員的情緒發言負責麼?
你須要評論的是其他所有家長,共同協調同意簽名的正式發言。你開的突
擊記者會根本讓其他家長措手不及啊。。我問您,請問我們有任何正式聲
明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還有「老師如此做是為了保護其他學
生」嗎??那天記者會,有位媽媽想好好發言,但一說到希望政治力別進
入校園,就被你們三位記者圍勦咆嘯,真的,選民看了很難過。難到你們
連讓別人說話的權力都沒有麼?只有張爸爸才能說話麼?到底誰是弱勢?
你們真該為這事道歉!


在親師會中,我們家長譴輒校方處置不佳。但我們也了解校方有努力的在
輔導小朋友。沒有任何家長贊成老師的體罰行為(我們譴責!),也不希
望自己小孩用以暴易暴的方式來還擊張小弟。這些在班親會的錄音記錄裏
都是很清楚的



家長有未見報聲明,其中提及雖肯定呂老師(在體罰事件前)教學的努
力,但希望教育單位儘速秉公處理。其他家長皆認為老師打人不對啊。也
認為老師的錯和小孩的錯要分開處理啊。那二十五個家長是「支持」學校
在完成輔導呂老師後,看師生互動狀況後,讓呂老師有回任自新的機會
(我們知道他也不太可能會回到原班)。請記得喔,張姓家長也同意ㄟ

因為,代課老師換得很頻繁,小孩子的教育很難帶啊。我想,呂老師二年
來帶班的結果,只有那班的家長最清楚,那種信任,應該是那二十五位家
長心中的判斷,不是我們該隨便亂評論的。那個會隨便讓自己小孩冒被打
成豬頭的危險啊?當然,當日親師會我們是讓張先生考量一下是否對老師
提告。因為,一提告老師可能就一輩子沒有再自新而任教育工作的機會。
對小孩,我們一直強調做錯改正。對於大人,我們是不是自認為聖人永不
犯錯呢?因此,我們真的是有懇求張先生考量一下是否對老師提告的問
題。或有人發言有些急切,我們也是該向張姓父母道歉的。


還有,張小弟的行為輔導本來就是一直在沒有媒體干擾下持續進行。第一
次記者會後所有家長與學校仍然不願讓張小弟那些事曝光,也就是為了張
小弟的將來教育著想。你們開的第二次記者會,才會讓張小弟的行為紙包
不住火。有小朋友反映在呂老師離開後,代課老師帶班時,張小弟仍有不
當行為,這讓其他家長擔心啊
。張家長啊,你不是就在班親會時了解到貴
子弟的行為後就感到抱歉了嗎?為何還想大張旗鼓的開記者會呢?若非如
此,我們其他家長與校方難道不願意盡快止血,讓小孩教育回到常軌呢?
你絕對有受委屈,我們知道。但你應該可以看出來那班親會其實是很正面
的討論。我們知道,有很多人有與你「溝通」,訊息也可能很混亂。但
是,這不就是我們更該有理智的時候,不要因為某些特別的話語就急怒攻
心,而是該想想如何才能讓貴子弟更好呢?





這段影片是當天記者會狀況。
說真的,我很喜歡這三位議員去抓貓懶、堵文湖線。
但是看到他們在這記者會的表現,
我就真的搖頭。

是議會質詢慣了嗎?
人家話還沒講完就一直打斷人家。
我覺得這是很基本的禮貌。

後面的對候用校長說出:這永不錄用。
這太過份了吧?
議員怎麼有資格去對一個沒有犯過任何錯誤,
只是在一個記者會上發言的候用校長資格的人說你永不錄用?

雖然我喜歡他們去揭弊案,
但是我討厭他們處理體罰事件的態度。
上面家長留言也清楚說明他們班親會的做法,
那議員需要出來道歉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opo 的頭像
    copo

    精神病院的存在

    co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