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retch.cc/blog/andreiyeh&article_id=14275416
看到老大這篇文章,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些事情。
大概六七年前,第一次想考研究所的時候,
曾經考過山上那家某個剛成立不久的所,
藝術行政所,裡面包含各種藝術藝術類別。
結果當然是以落榜收場。
其實在口試的時候就知道那裡不會是我要去的地方,
那地方也不會要我。
後來有人跟我說,
那算是一個讓人「翻身」的系所,
不少是早在藝術行政領域工作的人,
拿來漂白、加分用的。
如某某團體的藝術總監、某縣市的文化局局長...等等。
這我瞭解。
畢竟那些人都在那個領域工作了,
讓他們更能「名正言順」,也算功德一件。
當初會想去考那個所,有兩個原因。
一是希望除了教書這個職業之外,
還能有其他的專長,看看能不能有機會轉戰藝術經紀公司,
或者在藝術表演團體裡面工作。
二是當年大四整個巡迴音樂會成功的辦理完成,
讓我想要試試看這個領域。
那次的巡迴音樂會算是很開心的一件事情。
大四上開始分配工作的時候,
被配到要擔任巡迴音樂會的總監。
上一屆的學姊只給了我一個系級印章還有一本節目單,
外加:學妹,加油喔!
啥都沒有了!
意思就是,我必須從這本節目單和印章中,
把四場巡迴音樂會給變出來。
在整個處理的過程中,我覺得當行政還滿有趣的。
包括場地的接洽、節目的調配、時間地點的選擇、各項工作分配、人力的調度。
我自己有個時間表,什麼時候應該完成哪個進度,
如果沒有完成應該要有什麼預備的動作。
與同學的分工合作,後來音樂會順利落幕。
我覺得會順利完成有很多原因,
一個很重要的是處理行政的能力。
另外一個要點是,由於我們自己是表演者,
所以我們自己知道我們欠缺什麼,需要什麼。
行政能力跟執行行政者的藝術涵養,
這兩者在藝術行政中,我認為有相乘的效果。
不過我想以現在台灣的藝術行政來講,
行政歸行政,執行者的藝術涵養常常是被忽略的。
這會陷入一個困境,走行政的人只有考量行政部分,
但是會忽略藝術表演者的本質需求。
甚至,只是以商業角度來看藝文活動,
而非藝術本身來去創造舞台。
辦一場音樂會、一場展覽、一場戲劇或者舞蹈的演出的本質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這篇文章讓我想起當年我美麗的幻想。
我以為如果是能瞭解演奏者需求、有藝術素養的人來執行,
能夠讓演出者更無後顧之憂的表演,
整個藝術表演的環境才會提升。
不過顯然這麼多年,還是往商業行為帶領藝術而走。
這樣一想,也不難瞭解 I 教授的那種說法與心態從何而來。
因為那已經被認為是「商業行為」而不是「藝術活動」。
當然觀眾也是需要被教育的,
學校教育在藝術領域這一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表演者需要觀眾,觀眾不會憑空 變出來。
節目要能夠吸引觀眾,而觀眾也要有能夠欣賞的基本素養。
不然節目很棒,卡司超強,觀眾卻沒有欣賞的素養,
就沒有想花錢去享受一場藝術活動,表演者就沒有舞台。
好吧,好像找到一個讓我能夠繼續當音樂老師的理由。
既然當不能有藝術涵養的藝術行政人員,
那至少我可以幫忙「培養」有藝術涵養的觀眾吧?!
看到老大這篇文章,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些事情。
大概六七年前,第一次想考研究所的時候,
曾經考過山上那家某個剛成立不久的所,
藝術行政所,裡面包含各種藝術藝術類別。
結果當然是以落榜收場。
其實在口試的時候就知道那裡不會是我要去的地方,
那地方也不會要我。
後來有人跟我說,
那算是一個讓人「翻身」的系所,
不少是早在藝術行政領域工作的人,
拿來漂白、加分用的。
如某某團體的藝術總監、某縣市的文化局局長...等等。
這我瞭解。
畢竟那些人都在那個領域工作了,
讓他們更能「名正言順」,也算功德一件。
當初會想去考那個所,有兩個原因。
一是希望除了教書這個職業之外,
還能有其他的專長,看看能不能有機會轉戰藝術經紀公司,
或者在藝術表演團體裡面工作。
二是當年大四整個巡迴音樂會成功的辦理完成,
讓我想要試試看這個領域。
那次的巡迴音樂會算是很開心的一件事情。
大四上開始分配工作的時候,
被配到要擔任巡迴音樂會的總監。
上一屆的學姊只給了我一個系級印章還有一本節目單,
外加:學妹,加油喔!
啥都沒有了!
意思就是,我必須從這本節目單和印章中,
把四場巡迴音樂會給變出來。
在整個處理的過程中,我覺得當行政還滿有趣的。
包括場地的接洽、節目的調配、時間地點的選擇、各項工作分配、人力的調度。
我自己有個時間表,什麼時候應該完成哪個進度,
如果沒有完成應該要有什麼預備的動作。
與同學的分工合作,後來音樂會順利落幕。
我覺得會順利完成有很多原因,
一個很重要的是處理行政的能力。
另外一個要點是,由於我們自己是表演者,
所以我們自己知道我們欠缺什麼,需要什麼。
行政能力跟執行行政者的藝術涵養,
這兩者在藝術行政中,我認為有相乘的效果。
不過我想以現在台灣的藝術行政來講,
行政歸行政,執行者的藝術涵養常常是被忽略的。
這會陷入一個困境,走行政的人只有考量行政部分,
但是會忽略藝術表演者的本質需求。
甚至,只是以商業角度來看藝文活動,
而非藝術本身來去創造舞台。
辦一場音樂會、一場展覽、一場戲劇或者舞蹈的演出的本質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這篇文章讓我想起當年我美麗的幻想。
我以為如果是能瞭解演奏者需求、有藝術素養的人來執行,
能夠讓演出者更無後顧之憂的表演,
整個藝術表演的環境才會提升。
不過顯然這麼多年,還是往商業行為帶領藝術而走。
這樣一想,也不難瞭解 I 教授的那種說法與心態從何而來。
因為那已經被認為是「商業行為」而不是「藝術活動」。
當然觀眾也是需要被教育的,
學校教育在藝術領域這一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表演者需要觀眾,觀眾不會憑空 變出來。
節目要能夠吸引觀眾,而觀眾也要有能夠欣賞的基本素養。
不然節目很棒,卡司超強,觀眾卻沒有欣賞的素養,
就沒有想花錢去享受一場藝術活動,表演者就沒有舞台。
好吧,好像找到一個讓我能夠繼續當音樂老師的理由。
既然當不能有藝術涵養的藝術行政人員,
那至少我可以幫忙「培養」有藝術涵養的觀眾吧?!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