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先說在前頭,這篇跟政治有點關係。
(不過嚴格說起來,也可以非關政治。因為我想說的是關於意志的動搖。)
如果對政治冷感或者已經知道我的政治立場與你不同,
你不想血壓上升,也不想破壞我們的感情,那就別看了。
有興趣看下去的,如果你的標準有兩套,那也別跟我討論,
因為那種討論沒有意義。
扁政府首任教長 曾志朗公開倒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20/8/2co5.html
本來民主社會,誰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
我今天有看到這段訪問,
也從前教育部長口中聽到這段話:
『中研院副院長曾志朗:「他(施)有這樣的勇氣,跟他這種意志力我很尊敬他,我覺得他是個很值得欽佩的人,我一生都很敬佩他,所以我也覺得就是說我們願意支持他的想法,我100元捐贈的事是對他(施)個人的尊敬,還有對這個活動的尊敬,我沒有問題的。」』
這段話看起來非常的正義,非常的有氣魄,
可是當下我卻覺得噁心極了。
曾先生說他一生都很敬佩他(施明德),
願意支持他的想法。
喔,我的天啊,請問,
當年施明德從事黨外活動的時候,
你是否如今天一樣的敬佩他,願意支持他的想法?
今天如果施明德做的不是要倒扁,
你是否如今天一樣的敬佩他,願意支持他的想法?
很有趣,人類總是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條件,和各式各樣的理由。
古有明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老實說, 曾 先生的意志從來沒動搖過,
從頭到尾都很一致。
至於 <施先生,為什麼不能像曾先生一樣的堅持呢?
對於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不能從一而終呢?
當然退一步或者換個角度想,
有所變動的時候,才有可能接受其他的意見或者聲音。
但是我認為在某些信念上,是不容許有變動的。
如果 Beethoven 不覺得自己最偉大,並且堅信如此,
怎能成得「樂聖」?
如果 Prokofiev 屈服在音樂院的教條之下,
不堅持自己的信念,
怎能出現流芳後世的作品?
但是有多少人清楚自己的信念,並且有堅強的立論可以支持自己的信念?
是否曾經檢視過自己,人云亦云,隨著耳語而流動?
或許有人覺得這樣要求太嚴苛,
因為此生並不求成為一位流芳千古的人,
好吧,那就繼續渾渾噩噩過日子,
這就是民主社會,
自由意志的選擇。
此外,把倒扁的話題講完。
這個活動倒底有沒有正當性?正當到你願意尊敬這個活動?
國家沒有體制嗎?
如果今天換個角色,
當總統的不是陳水扁,是馬英九,
我看不慣他,所以我發動倒馬,因為體制內的法律無法讓他下台,
所以我要用體制外的方式讓他下台。
那是不是只要我想讓誰下台,就都可以用這種方式?
那天 Puwa 說了舉了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如果我和誰有仇,但是他得不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就先動手殺了他,因為如果不這樣,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天才能讓他得到制裁。
別說這是不能類等的例子,
法律社會是無法以道德定罪的,
必須以具體事證作為審判的依據。
若以上成立,那陳水扁要用什麼理由下台?
到目前為止,尚未有任何有關於陳水扁「個人」犯罪的事實。
他周遭的人所做的事情,只能說他身為總統,有道德上的瑕疵。
我討厭有兩套標準,
但是很不幸的,
大部分的人都對同樣的事情,卻有兩套標準。
我敢說至今我對班上的小孩沒有兩套標準,
沒有因為他娘跟我有仇,我就對他比較壞;
沒有因為他家比較有錢,我就對他阿諛奉承。
(以上兩點皆活生生發生過在我的班上)
如果現在大家用如此嚴苛的標準檢視陳水扁和民進黨,
那哪天政權移轉,也請以「同樣」的各種標準檢驗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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