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頭髮,從小就很多。
不過出生的時候倒是沒幾根毛,
抱出去人家都說這是個男生吧?
誰知道長大之後卻是濃密不已。年紀大了之後髮型沒什麼太多的變化,
其實因為懶,所以不管怎樣的長髮,
我都是紮成馬尾,或者依照戴老師愛的指示,綁成公主頭。
短髮嘛,則一律剪到耳上。
去年燙了一顆爆炸頭,
捲到警衛榮哥都受不了。
不過阿又媽卻喜歡那顆頭,我也很喜歡。
捲了一年,
從爆爆捲變成細小捲,越來越長。
幕斯上完還是捲,可是捲的比較溫和一點。
但是我膩了。
加上開始打結,
便決定換個髮型。
剪超短,或者留超長。
從來沒有中間地帶。
翻翻雜誌,本來不想剪日本版的,
每個看起來超娃娃,
前面有瀏海。
其實很想剪成馬桶蓋,
可是我計算一下瀏海留長的時間,有點不大保險。
到時候考試的時候綁不起來,
我會很想哭。
我想說隨便吧,
反正就是中短,
把捲毛的部分清掉,
頭髮多的女人命不好,
那就幫我打薄一點吧。
於是 Elma 幫我剪個中間頭。
高雄來的小妹妹,
碰運氣遇上的。
剪完自己其實還不是很能適應。
頭髮變得很少,希望命會好一點。
晚上和阿銘還有趙去吃飯,
直說我看起來更小。
P 說,看我的照片,絕對分不出來是什麼時候拍照的,
因為看起來都一樣。
最多只是換頂假髮。
女人嘛,維持年輕是永遠的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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