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自典獄長的網路日誌,
不過又是從他處而來。
邱毅報假料資料整理
邱毅報假料資料整理 資料來源 : 曾韋禎的部落格、維基百科
1999.11
邱毅在「呂安妮事件」中指控台大教授洪明洲性侵害,
結果被控誹謗,台北地院宣判邱毅處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
2000.2.24
指控吳淑珍「坐擁的股票未達一億,至少也有7500萬」,
結果被選民揭穿,當吳淑珍說要以5000萬將股票全部"便宜"
賣給邱毅時,邱毅回頭說好,結果仔細發現吳淑珍股票市值僅4100萬,
於是態度二度反轉,消聲匿跡。
2000.3.3
指控陳水扁和某知名女星有染,
結果事後廖正豪代邱毅去公司跟金素梅道歉。
2000.3
邱毅在節目裡面說:
「奇美醫院上上下下從院長到護士有參與過程的人員,
知道“內情”的人,都沒有說實話!還有一位醫生。」
主持人請他請公佈醫師姓名。邱毅:「不行,我現在不能講,
如果有一天有必要時,我一定會講。」結果到現在也沒講。
附帶一提,陳文茜說知道內情的"奇美小護士"到現在也沒出現...
2000.3.10
指控陳水扁以「一案多賣」,捲入第二宗彩券發行公司
說要提四卷錄音帶當證據,結果記者會當天錄音帶拿是拿出來了,
但裡頭什麼鳥證據都沒出來,記者紛紛提出相關疑點,
邱毅卻答不出個所以然,結果全場尷尬,後來記者會也不了了之...
2001.10.17
散佈蔡媽福欲向同選區另一參選人索求二千萬元換取退選謠言,
經蔡媽福提出告訴,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選罷法罪嫌將邱毅起訴,
判刑三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兩年,緩刑兩年。
2002.05.22
指控謝長廷涉捷運弊端→被謝長廷以加重誹謗罪提出告訴後,
邱毅三次皆未到法院應訊,後法官因該案屬公共議題,邱毅竟無罪開釋。
2002.06.25
指控梁牧養等三位民進黨立委介入核四弊案→
立院核四調閱小組澄清絕無此事,根據相關單位函送資料及報告
也沒有如此現象,陳文茜查證後也稱卻無此事,邱毅見笑轉生氣,
罵陳文茜「胡言亂語」。事後邱毅遭立院紀律委員會同譴責。
2003.10.21
指稱朱安雄曾經藏匿在李登輝的翠山莊,直至目前提不出任何證據。
2005.9(這個挺好笑的...)
指稱簽結高捷公辦六標案,檢察官接受廠商招待,到酒店喝花酒。
結果,經查.....承辦檢察官是女性。
2005.9
開記者會爆料說MTBE會污染環境且為致癌物甚至影響性能力。
但是,MTBE已經用幾十年了,無鉛汽油如果不用MTBE,
汽油會燃燒不完全,不但是傷害車輛,污染環境更鉅。
(邱毅是學商的...爆這種他不懂的料...)
2006.5.30
指稱,葉國一與趙建銘合作蘭花生意,目的在為趙建銘在海外洗錢。
結果,葉國一從未見過趙建銘與陳幸妤夫婦,
並表示若有人看過他與趙建銘、陳幸妤吃飯,願懸賞一億元。
邱毅沒有證據,事件因此不了了之...
2006.11.9
指稱陳致中在紐約美國銀行以個人姓名開戶,
戶頭有一千六百五十八萬美元。 結果,開戶時間陳還在台灣,
且中英文姓名拼錯,該帳戶是開給拉丁裔,該地址還是空地。
邱先說陳持雙護照,又改口說,「深喉嚨」態度反覆,不了了之...
2008.2
指稱謝長廷擔任調查局的「抓耙仔」出賣黨外民主人士,還領有酬勞。
經查證邱毅所指調查局"光華專案",當時謝長廷才16歲 ...
謝長廷後來曾擔任調查局的"諮詢委員"
但調查局的「抓耙仔」叫"諮詢人員" 一字之差差很多 ....
2008.6
指稱沈富雄八十年擔任台安醫院腎臟科醫師時,
曾攜帶禁藥紅血球生長素被逮捕判刑,大賺禁藥價差。
事實:
洗腎病人需經常輸血,但輸血易受感染風險極高,
當時安全的替代作法是施打EPO(紅血球生成素),
惟EPO費用極高,以當時行情,洗腎病人加計EPO費用,
每月至少需支付台幣五、六萬元。
沈富雄當時是台安醫院洗腎中心主任,為了替洗腎病人減輕負擔,
經常於入境時攜帶EPO。
邱毅所指法院判決書,其實就是沈富雄為洗腎病人攜帶EPO入境
而遭法院以逃漏關稅判罪。
法院的判決引起洗腎病人的不滿及社會的關注,
行政院衛生署了解原委後,矯正了以往錯誤的施政,
免除EPO的進口關稅,其後更由公、勞保支付洗腎及EPO費用,
眾多洗腎病人因而受到應有的照顧。
附帶補充邱毅中獎的爆料:
2005.8--高捷弊案。
2006.6--國務機要費案。
不過這個有瑕疵,其中牽扯出的sogo禮券貴夫人七人,
經檢調查證皆是亂報料,檢調單位罕見以「張冠李戴」等字眼,
批評邱毅惡意爆料。
雖然我很同情(?)秋X的撕髮不公一案,
但是面對他亂報料以及講話的方式實在不敢苟同。
大家還以為他報料多準,號稱什麼報料天王,
可是報對料跟報錯料的比例也差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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