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事情很多,關注的事情很多,
但是有空處理的卻不多。
先從這個「藝術才能班兼任教師鐘點費」來吧。
這件事情的起因請看李瑄老師的部落格:
爭取藝術才能班兼任教師鐘點費
接著有一些連結可以看看各方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與態度。
http://edu.law.moe.gov.tw/DrafSuggestList.aspx?id=634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教育才能班設立標準 修正草案的草案修正建議。
教育部這幾年對於藝術教育的法規改到讓人瞠目結舌。
2009 年把藝術教育歸類於特殊教育,
所以要求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的小孩回歸在普通班,
有藝能科目的時候再回到藝術班上課。
接著要求藝術班的老師需要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
現在則是在這個修正草案中,
把擔任藝術教育兼任教師的鐘點,完全比照高中國中國小授課鐘點。
引起大反彈。
所謂的比照鐘點的意思是說:
這些術科老師來兼任高中、國中和國小的術科課程,
就比照高中一堂 400 國中 360 國小 260 的鐘點薪資。
是的,小學老師的鐘點 40 分鐘 260 元,
高中老師也不過 400 元。
而現在竟然要這些術科老師比照辦理?
真是莫名其妙!
培養出一個藝術人才要花多少金錢與時間?
這些兼任老師,很多是國外的碩博士,
先不論他們所花費的學費,
他們必需經過長時間的努力,才能獲得碩博士學位。
這種花費長時間培育出來的人才,
一堂課的鐘點你才願意支付 260-400 台幣的薪資?
政府這是鼓勵資本化經營,還是在扼殺藝術人才的培養?
在資本主義掛帥之下的社會,
什麼都要求低成本。
沒錯,低成本可以創造高利潤,
所以大企業莫不以低工資壓榨人力、便宜原料製成產品。
之前的塑化劑事件,不就是實例?
某些公司這二十年賺成了大企業,
用了多少便宜的原料?
這種企業採用低成本的下場是,
大家的薪資通通被壓低,
只因為大企業要降低成本。
賺大錢是大企業老闆的獲利,
而員工呢?你就只能領取這些微薄的薪水。
想結婚?想生小孩?想買房?
很抱歉,這是大老闆的權利。
這種企業低成本的歪風,
竟然延伸到教育環境,
更是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花了大量金錢、時間的人才,
政府卻只願意付出 260-400 台幣的薪資,
表面上是家長的福音,
用了非常便宜的價格,可以學習到課程,
但是對於師資來說,
這是沒有動力的。
要知道,這些兼任老師也有鐘點數限制。
我不在音樂班系統,詳細數字我不清楚。
我確定的部分是每個兼課老師都有一定的鐘點數。
假設最多給四個鐘點,
那也才260*4=1040
1040元??
我唸書念個要死,每天沒出去玩認真練琴,
我一個早上只能領到 1040??
要是你說,如果一天有八個鐘點,
就有 2080,
一個禮拜有五天,
這樣也有一萬塊啊。
說這話的人絕對是外行人!
要知道,兼任職缺不是這麼容易找的,
除了要有機會,還有科別的限制。
臺灣很小,
所以藝術人才的舞台也很小。
君不見在美國有久遠歷史的費城交響樂團,竟然宣布破產!
更何況是這樣小的臺灣?
這個時代重視產量,
所以要寫評鑑、要書面化報告,
很多頁的報告代表有績效。
但是質呢?
我們對「質」到底有沒有要求?
我們要不要生活品質?
我們要不要追求心靈的品質?
還是這一切,都存在於低成本的資本環境就好?
一個國家的藝術教育政策用的是資本主義的態度,
實在沒辦法認同這是讓大家追求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