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11/4/3k41.html 這是昨天的一個新聞畫面, 一個機車騎士行經景福門,遭到反扁人士以雨傘揮掃導致摔落機車, 不僅造成機車車頭全毀,騎士也受了傷。 畫面中的的騎士經過的時候,出手比了中指, 嘴巴還講了台灣國(此為新聞轉述), 穿紅衣反扁人士也出言回罵, 騎士在車道回頭,準備理論時, 被雨傘掃下來。 旁邊還有聲音說:去死啦,打死啦! 除了這則新聞之外, 還有一個開著豐田汽車的駕駛,由於被遊行人潮阻礙去路, (此時的遊行已經超出申請的路權), 按了聲喇叭,就被群眾包圍, 有位先生用力的踹上這位駕駛的車子。 旁邊還是有聲音說:去死啦,打死啦! 這是非常令人震驚的景象。 什麼時候台北變得不能說話了,變得只能容納一種聲音? 如果不倒扁,你就是沒水準,你就是無恥,禮義廉恥都沒有。 有人要支持台灣國,就不能原諒(可憐的發言人王麗萍以及那位騎士)。 有人覺得你們吵,就叫人家去死。 這就是他們口中說的有水準、很高尚的選民? 笑死人。 民主社會,不是應該包容多元文化,包容不同聲音嗎? 為什麼別人的意見和你不一樣,你就可以使用暴力呢? 這時候不得不想到,上次林正杰動手打金恆偉, 經過電視的強力傳播,於某些人來說是打了一劑強心針。 林正杰證明了:我看你不爽,想打你很久了,你還來插話,你被打活該。 電視上動手的民眾應該也接收到這個訊息了, 所以當他看到別人說著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還等什麼?打了吧!好好教訓你,讓你知道我的厲害。 所以,從現在開始,是不是只要跟我意見不合,我就可以動手打人呢? 可以嗎?可以嗎? 如果他們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 更可悲的是,我們的警察就放著施暴的人這樣走了。 鏡頭清清楚楚,明明有機會可以制止,也有機會逮捕, 但是警察就是把施暴的人放走了。 警察當然可以有他支持的對象, 但是你穿著警察制服,代表的就是國家的公權力, 怎麼可以因為個人的情感因素, 而把公家要務棄之不顧? 容我這樣說一句, 現在的台北城沒有言論自由, 而暴力是被容許的。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opo 的頭像
copo

精神病院的存在

co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