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retch.cc/blog/lutetiaparis&article_id=21136350
我把文中他妹妹寫的部分轉貼過來,如下:
連貼兩篇法條,
卻分類在【關於老師這個職業】,
知道內情的人應該都知道我的意思。
我不想惹禍上身,
但是我看到那篇報導就覺得很噁心到極點。
下面是我自言自語,
我可沒說是誰。
「老師,
我家這個小孩可是拿著鞋子往他阿公頭上丟,
他阿公還會說『乖孫ㄟ』,
你憑什麼罵他?」
連續幾天在研習閩南語進階研習,
算是被半強迫性的吧。
雖然我喜歡說閩南語,但是我覺得叫老師去做這種研習還滿蠢的。
台北市還說:
如果沒有閩南語初階研習合格,
不得教授閩南語課程。
完整的句子其實是:
「唉呀因為沒腰沒奶沒臉蛋啊,所以人家才不要幫你排好缺啊!」
這是我今天 MSN 的標題,
知道內情的人笑我嘴賤,
不知內情的人也對我報以各種回應。
但其實我很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