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穿上比較正式一些的衣服,
就得要穿上皮鞋。

其實所謂的高跟鞋,或許以別人的眼光來看,
不過只是低跟鞋而已。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很高了。

高中的時候規定要穿皮鞋,
我就記得我高一的時候,
活生生從樓梯上摔下來。
幸好我反應快,
沒有跌個狗吃屎。
不過我當下覺得,這輩子和皮鞋應該沒有什麼緣分。

上班以來,
還沒有遇到很龜毛的老闆,
所以我依然常常穿著我的運動鞋上班。
其實穿運動鞋的好處很多,
好的鞋子有完整的包覆系統,保護腳踝和腳趾。

有些高跟鞋是很美沒錯,
不過一想到那些鞋子沒有氣墊,
沒選好協型還會拇指外翻。
而且穿了鞋子又要搭衣服、搭包包、搭臉上的妝.....
還是免了吧...
女人為什麼一定要這樣折磨自己的身體?

今天穿了將近六小時的高跟鞋後,
我的腳趾很痛。
有根腳趾竟然烏青了!!
我還是穿著有黃金鞋底的運動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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