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retch.cc/blog/rextem&article_id=4123868



這是一個婦人在台北車站準備搭車被毆打的影片,

有點殘暴,膽小者還是請你看一下,因為這就是暴力。



那天跟我 msn 的家長撂下一句:

「對方不知道~~但這些人基本上不會去挑釁。」

我回道:

「但是我有看到有人用雨傘打人、用腳踹車子耶!」

「有影片喔!」

「我認為挑釁是可以不要還手的。」

「至少我是這樣教小孩的」

「當動手了,就沒有正當性了。」

「如果挑釁了而還手了,這樣會沒完沒了。」

家長:

「那些小衝突都會有,但是很快就被勸離了。」

我說:

「我也相信綠營不會挑釁,如果真的要幹架,2004 就會動手了。」

家長:

「我希望..........」



對話節錄暫時到此,

看出來了嗎?

對方轉移話題的功力真是厲害,

答不出來的時候就是轉移話題。

呵呵,不過這大概也是因為我打字速度很快,

對方根本來不及回我,哈哈哈哈。



我不知道對方的邏輯是怎麼一回事,

是沒錯啦,那群人是沒有挑釁,

只是動手而已。



挑釁的定義是什麼?

當我看到紅衣人對我比倒扁的手勢,

我可不可以說他在挑釁我?

為什麼不行?

為什麼我必須接受他的手勢?



我在教小孩的時候都說,

別人如果欺負你,你不要還手,回來告訴老師,老師會幫你處理。

可是,如果你還手了,不管你是什麼理由,我一定兩個都處罰,

因為動手就是不對。



如果我的家長都能認同我這樣的理念和做法,

為什麼換成是大人的時候卻完全不適用呢?

上列那段對話譴責暴力了嗎?

為什麼視而不見他們的暴力,還跟我說他們很溫馨和平?

這是選擇性的看見,這是選擇性的麻醉。

這就是兩套標準。





譴責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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