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穿上比較正式一些的衣服,

就得要穿上皮鞋。



其實所謂的高跟鞋,或許以別人的眼光來看,

不過只是低跟鞋而已。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很高了。



高中的時候規定要穿皮鞋,

我就記得我高一的時候,

活生生從樓梯上摔下來。

幸好我反應快,

沒有跌個狗吃屎。

不過我當下覺得,這輩子和皮鞋應該沒有什麼緣分。



上班以來,

還沒有遇到很龜毛的老闆,

所以我依然常常穿著我的運動鞋上班。

其實穿運動鞋的好處很多,

好的鞋子有完整的包覆系統,保護腳踝和腳趾。



有些高跟鞋是很美沒錯,

不過一想到那些鞋子沒有氣墊,

沒選好協型還會拇指外翻。

而且穿了鞋子又要搭衣服、搭包包、搭臉上的妝.....

還是免了吧...

女人為什麼一定要這樣折磨自己的身體?



今天穿了將近六小時的高跟鞋後,

我的腳趾很痛。

有根腳趾竟然烏青了!!

我還是穿著有黃金鞋底的運動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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