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_6688.JPG  

2016 年我寫的部落格文章非常少,
連旅遊文章到現在已經 12 月,可是我連柬埔寨都還沒寫完。
但是有一些我覺得還是需要談一談,就先放棄旅遊文章吧。
我要先說明一件事情,免得讓讀文章的我阿爸阿母誤會。
我不是因為去念了社會系才對這些性別、政治、社會有興趣。

嚴格講大學的時候應該就已經開始了。
政治的別說,部落格長久的讀者應該都知道,那是我之前除了寫食記之外的最主要的範圍。
性別議題我也曾經在我的部落格寫過一些,
關於婚姻、關於生孩子。
我曾經有考慮要考性別所,但是最後我放棄。
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對於性別中的不對等的狀態非常不滿,
認為自己再怎麼努力都無法改變的一種消極心態,
社會學的範圍則是全面性的觸及,更適合我。

好的,前言過於冗長,
那關於同性結婚的立法,
為什麼立專法等同歧視呢?
我最喜歡用教育來舉例了。

簡單的來說,
我一直認為在教學的時候,面對班級的學生需要一視同仁。
這是把每個孩子用同等的對待。
當然,我們會因為某些特殊生,
調整我們對他的標準。
有人會說,我們這是因材施教,沒有什麼問題。
我要說,錯。當你認為這個孩子需要特別對待的同時,
其實他已經被貼上「特別」的標籤
因為他「特別」,所以我需要「特別的用其他標準對待他」

你說,不不不,我是要特別照顧他,所以我才需要另外訂定標準。
這樣不是歧視,真的。

我說,有一種歧視是,你不知道那是歧視。

你認為他特別,需要照顧,是站在什麼位子?
比你認定的對象更高階,所以你認為你需要照顧他?
為什麼是你判定他需要被照顧?
也許他認為自己很好,不需要你的「特別」照顧。

憑什麼,你來決定誰需要被照顧?

就像我對於需要給女性保障名額很煩,
因為相對證明女性就是異於男性。
但是因為父權社會巨大的壓制下,女性長久以來的地位低落,
不得已需要使用保障名額扭轉這個劣勢。
這也是歧視女性啊,各位。
女性從來沒有比男性不好,但是卻是需要這樣「被保護」。

同志也是。
這些壓迫都是一樣的。

所以當把這些人限縮在一間教室裡面,
老師還有學生的關係,
就可以清楚看到如果對同性婚姻設立專法,
多麼的歧視,多麼把同志標籤為與其他人不同。


IMG_6687.JPG  

下面我轉貼我之前寫在我自己部落格的一些文字,
就一次把我認為相關的想法記錄一下吧。

教書這麼多年,看到各式各樣的學生,
在國小階段,就展露出各種性別氣質。
我有學生小時候抵死不穿裙子,哭著不願意穿裙子上台彈琴。
但是長大了看她的臉書,又散發女性氣質(femininity )了。
有小時候乖巧可愛的女孩,長大徹底變個T,我端詳著照片許久,
從五官眉目之間,才能看到兒時的容貌。

也有從小就散發男性氣質(masculinity)的女孩兒,現在還是一樣帥氣。
男孩也有不是那麼男性氣質,說話聲音細細的,害羞的孩子。


看到這些孩子長大,還活著,都覺得替他們高興。
因為她(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會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可以想像。
為什麼葉永鋕會死?就是因為他的氣質不符合社會框架的期待。
這就是性別的霸權。
處於霸權優勢的人,不會意識到自己擁有優勢,
但相對於與他不同族類的群體,進行壓迫。
因為這些框架要求大家都必須一樣。

教師是在學生人生當中在學校這個長時間活動的空間裡的第一線。
老師的眼睛如果能夠更開闊,更包容,
才會有更多的孩子能夠感到自在,不在校園中害怕。
教育部推行性別平等教育,其實重點只有一個,
就是大家要「互相尊重」。
我們要包容、同理與我們自己不一樣的人。
例如,身障的同學、外籍配偶的子女....等等這些在外表上和我們不一樣的人。

同樣的,在看不到的地方,
所散發出來的氣質和我們不同的同學,我們也要互相尊重。
對於我們被固定框架中所限定的性別表現,
例如女生只能玩洋娃娃,男生只能勇敢向前不能哭,
性別教育的解放是要解放這樣的框架。
這個是性平教育的重點,
從來不是某團體喊的要性交教育,也不是要性慾放縱。
這完全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議題。


簡單的說,我覺得教師在教學第一現場,
如果能夠提供各種異質性的學生更舒適的空間,
也許就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葉詠志。
希望。


另外,我希望站在教育現場的同伴們,
我希望你們理解,
教育不會讓孩子變成同性戀。
我上面提到的學生,
都不是因為我們在學校教導了同性戀的概念而變成同性戀的。
就像,從小沒有人跟你說男生只能愛女生,
但是異性戀就變成異性戀了。
當教師自己有著錯誤認知,逃避、害怕去進行課程的教學,
只會造成校園空間的對這些孩子的恐懼。
更甚者,其實現在孩子在網路上就可以得知各式各樣的性別議題,
與其如此,是否我們更應該在正規體系中與他們對談?
就像性教育不該由 A片來取代一樣啊。

越說越雜亂了。
沒辦法,最近的議題太複雜,
性別議題從來沒有這麼簡單,也沒有這麼二分法。
其實腦袋放空什麼都不要想最簡單,
但是辦不到,很煩。


 

 

arrow
arrow

    co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