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新生高架景觀工程的事情爆發開來之後,
真的可以看到台北市公務人員體系的腐敗。
我在 ptt  看到這樣一段話,
感受真的很深。

網友提到,
公務體系,記功嘉獎從上層加到基層,基層通常是拿到嘉獎而已,大功都在高層。
而記過呢?則是從基層往上記,所以到了高層就只有警告之類的。
這真的是說到基層公務人員的心聲啊。

雖然在大法官解釋中,老師不是公務員,
但是很多東西教師還是借用公務人員法。
尤其獎懲條例,就是用公務人員的。

學校運作常常會有上層交辦的活動,
什麼教學觀摩、健康生活推廣..... 反正就是一大堆活動,
但是之前的記功嘉獎,都只記到學校行政人員,
幫忙協助活動的老師卻沒有嘉獎到,所以引起老師反彈。
這的確是很詭異的,
要知道能夠辦成這些活動,當然是需要底下的老師支持才有辦法。
結果做的要死要活的,什麼都沒有,行政都嘉獎拿走了。
而行政也很哀怨,
因為上級給的「額度」就是這麼多,
承辦人院自己也才分到一點,也沒辦法再給下面的人記功了。

這個就是公務員體系啊。

我覺得必須很中肯的講,
其實基層公務人員都是很認真的。

我生病之前在學校擔任的行政工作,
業務上常常有一些需要請購的項目。
我們會計總是抓得很緊,
每一條項目都要確認過才會給過。

當我把請購單報給我的單位主管之後,
單位主管看過核准,會送到會計室,
會計室通過之後,就會送到校長室。
基本上的運作模式就是這樣。

所以只要瞭解這個過程的,
就會知道台北市政府的標案目前瞭解的有多不合理了。

昨天(8/27)大話新聞引用的一份資料,
在 97年的時候,針對新生高架景觀工程案,
就已經提出報告,有多處需要改進了!
表示這件事情其實在內部就曾經引起注意,
但是整個市政府團隊完全沒有處理。

這樣到底要怎麼說服別人,整個標案沒有問題?

昨天連水管都可以超出那麼多的價格,
人家買一米 44 元,市政府一米 704元,
即使加上人工也需要這麼多錢嗎?

某一次我要買一個保冰桶,就是那種可以裝水保冷的。
我們先請廠商報價,我們找的還是常跟學校合作的廠商,
結果報來的價格,我用同等規格在網路上查,加了運費,廠商報價還是貴了幾百塊。
我跟上面報告說,這東西廠商報得太貴了,網路上都有可以查價的。
之後要求總務處那邊和廠商談價,後來才降到比網路價格高一點點的(也含運費)。

我不知道我們這些基層的員工在做事情的時候,
是這樣錙銖必較的採買、用錢。
那這些大工程,可以完全不用詢價?
也許是個人的習慣,
網拍買習慣了,報了價格就是硬要去比價一下,才不會吃虧。
廠商報價來,難道都不用看一下價格合不合理嗎?
是因為,花得不是你自己的錢,所以連看都不用看一眼嗎?

怎麼說都不合理啊。

整了招標流程下來,
只把下層的人處分怎麼會是對的處理方式?
一整個案子,可是有很多人蓋章的啊!
蓋過章的人當然都要負責任,
因為那是你看過的,你通過可以執行的,
當然通通要負責。

不要什麼事情就把下面的人推出來當余文,
這只會造成基層公務員的壓力。

所以大家不要再說公務人員很爽了,
他們其實有當余文的壓力,
隨時要去被關的啊!


我還是同一句話,
如果這樣的市政府團隊能夠繼續執政成功,
我只能說台北市應該是全臺灣素質最低的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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