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鬧最兇的事情就是這一件了:
互摸小雞雞 師甩小二生9巴掌

因為新聞常常會隨著時間不見,
所以下面會複製該篇新聞。

再次說明:我的標題是「呼九巴掌的背後」。
我想討論的是事情是否有兩面不同的看法。

不是要討論體罰怎樣怎樣。

民進黨籍市議員劉耀仁、莊瑞雄、黃向群與張茂楠今天舉行記者會。現場並有就讀國語實小二年級張小弟弟當天被打臉部、耳朵受傷照片與驗傷單。

劉耀仁說,本月17日事發當天,張小弟先是被呂姓男導師以「狡辯」為由,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被甩了3個巴掌,之後一路扭著張童耳朵到學務處。途中張童掙脫躲進廁所角落瑟縮試圖解釋,又被老師甩了6個巴掌。(這段都是學生的說法,老師的說法呢?)

劉耀仁指出,事後家長擔心孩子心理二次傷害一度隱忍,但校方卻只做出「記過」處分,對家長與孩子來說情何以堪。

劉耀仁出示法院近年來對於北市教師不當體罰的判例,斥責班導行為涉及傷害罪,幾近「虐童」,簡直是變態。

莊瑞雄說,小朋友行為或有不當,但老師可以透過其他方式管教,不該「以暴制暴」做出錯誤示範;張茂楠認為,老師對低年級學童「痛下殺手」,孩子今後可能視上學為畏途,以及日後心理陰影,都應及早進行心理輔導;黃向群要求北市教育局,對呂姓班導先予停職,同時對不適任教師評估機制應加以檢討。

張童的母親記者會後接受媒體電訪語帶哽咽表示,見到孩子被打心裏很難過,老師應停職接受輔導,也希望未來不要再有體罰事件。

 


這件事情到今天有新發展,
該班的家長竟然要求這位老師回來任教。

自由時報

〔本報訊〕台北市國語實小上週驚傳男老師打了男童九巴掌,打人的老師記大過,持續請假中。日前傳出該班逾三分之二家長支持老師復職,還說遭摑男童經常欺負人,控師的市議員和男童家長今天到校抗議,與挺師家長引發口角衝突。

 上週國語實小一位男老師因發現有兩名小學生互碰生殖器玩鬧,一怒之下竟然連續打了其中一名男童好幾個巴掌,導致男童臉頰紅腫瘀青。29日晚間校方召開班 親會,該班32個人,有23位家長連署,希望體罰男童的班導返回原班級任教。

 消息一出引發台北市議員不滿,台北市議員劉耀仁大罵聲援呂老師的學生家長,「今天如果是你的小孩被打了九個巴掌,你的小孩要不要轉學?沒有是非,還敢當 家長代表!」

 聲援老師的家長則表示,被摑臉學生平時就愛欺負人,班導的行為是為了保護其他學生。如果班導遭到處分或是退職,那他們就轉學以示抗議。


 


噗浪上面一面倒的為這個小男生叫屈,
譴責老師行為不當。

在這邊我也很清楚的表示,體罰在現在的法律制度下,是絕對犯法的,是錯誤的行為。

這新聞弔詭的是,
如果一個罪大惡極的老師,
為什麼會獲得班上三分之二的家長支持呢?

這一點在網路上全部被忽略,
甚至看到議員還說這是多數暴力。
笑死我了,民主本來就是多數暴力啊!

每次校園發生這種事情,我們看到的角度當然會跟家長看的不一樣。
但是這一次竟然是三分之二家長出來力挺,
為什麼沒有人去想為什麼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而且還會認為老師這種行為是保護學生

我還是要說,老師動手打到九個巴掌絕對是不對的
但是我們都沒在現場,
當下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不知道。
如果老師這個行為,會讓其他學生認為老師在保護他們,
那是不是當下其實該生可能做了一些危害其他同學安全的事情?

如果按照台面上目前的資料來看,
我的推想如下:
該生應該是在行為上有問題的小朋友,
我相信呂老師絕對花過心思在那個小孩的身上,
不然不可能安然共度到二年級下學期。
該生平常可能造成課堂上的困擾,
以及對其他同學身體或者是其他行為上的問題,
以致於這件事情發生之後,
家長一面倒向老師的處理。
以上純為推論,如有雷同,那只能說我看太多個案

今天如果呂老師是慣用體罰的老師,
我不相信有這麼多家長願意挺他。
我們看過太多家長想要趕走老師的手段,
絕對是一致要你走,不要你留。
所以會有這種局面,真的令人訝異。

大家現在焦點都在被打的孩子身上,
認為他的確受傷了,老師不應該下手。(這一點我沒異議
但是反過來說,家長一致希望該生轉學,
是否該生也在班上其他孩子曾經造成過傷害?

當大家要維護該生的權力時,
是否有人在乎其他31名學生的受教權、免於被騷擾權?

這讓我覺得跟喊著死刑犯要人權那種感覺一樣。
那其他的人呢?

然後在噗浪上面討論,
大家完全不在意管教那塊的問題。
只有死命的說老師打人不對。
這個孩子的問題絕對是從管教問題衍生出來的。

管教的問題很多啊。
在現在擴大解釋之下,
管教要被說成體罰很容易。

拿教育部的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來說好了,
他提出了下面幾點管教方式,
我在後面都可以把它說成體罰或者反駁:

第十六條


教師管教學生應依學生人格特質、身心健康、家庭因素、行為動機與平時表現等,採取左列措施:
 一、勸導改過、口頭糾正。
家長:老師你怎麼可以碎念我小孩?他心情受創!!這是體罰!

 二、取消參加課程表列以外之活動。
家長:你怎麼可以剝奪他參加其他活動的權力呢?這是受教權!

 三、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矯正其行為。
家長:怎麼可以留在課後輔導呢?那是他應該放學的時間,怎麼可以剝奪他?這也是體罰!

 四、調整座位。
家長:怎麼可以讓我的小孩做特別座?這是歧視!他心情受創!

 五、適當增加額外作業或工作。
家長:怎麼可以增加額外的工作或者作業,都不能抄書了,這是體罰!

 六、責令道歉或寫悔過書。
家長:我又沒錯,為什麼要道歉?!老師誣賴我!

 七、扣減學生操行成績。
家長:怎麼可以呢?我孩子以後要申請學校的!

 八、責令賠償所損害之公物或他人物品等。
家長:又不只我家弄壞的,為什麼要賠?

 九、其他適當措施。
家長:撕髮不公~~~~

 




我以前寫過管教分離,到現在,輔導室的功能還是沒辦法發揮。

有些人在網路上跟吃了炸藥一樣,
看到老師就追打,
從來也不去深究問題的背後成因是啥。
每次體罰事件出來,
也沒看過一次是這樣家長挺老師的,
難道不需要重新思考嗎?


附帶說明在留言回應的部分。
之前曾經有過動孩子在學校大爆發,
由於小二長得跟小四差不多大,力氣驚人,
老師常常很擔心其他學生被打到。
發作的時候,
真的是七八個女老師拉不動,
後來還是得請男老師出來。
過程中老師被打被踹了好幾下。

過動症的孩子的確需要更多照顧,
但有些家長不願孩子服藥,不願意參加輔導室的輔導課程,
在班上變成定時炸彈,受害的是其他學生。
不過這絕對不能是老師動粗的理由。
那有沒有保護其他孩子的方式呢?
看到目前為止,大部分的方式都是要其他學生忍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o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