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 pixnet 後台充滿「莊國榮」三個字,表示莊國榮先生又上新聞了。

Billypan  大寫了一篇文章,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36069

酥餅大也有一篇,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6196219.html
莊國榮被政大不續聘這件事情,背後有很多的意義。
教師法的第十四條裡面,第六款與第八款一直就是最模糊的空間。

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

這次政大用的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這一條不續聘。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所稱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其定義如下:

一、解聘:係指教師在聘約存續期間,具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

之一,經服務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除有第七款情形者依規定辦

理退休或資遣外,並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解除聘約者。

二、停聘:係指教師在聘約存續期間,具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

之一,經服務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除有第七款情形者依規定辦

理退休或資遣外,並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暫時停止聘約關

係者。

三、不續聘:係指教師具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經服務學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於聘約期限屆滿時不予續聘,除有第七款情

形者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外,並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

教師聘任後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應依法解聘。


我想莊國榮的重點應該在於不續聘的「理由」。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要來談師道嗎?現在台灣有師道嗎?
台灣的老師不是已經是個服務業了,哪裡來的師道?

之前我跟小雨說,我想寫一篇文章,關於「老師講髒話這件事情」。
之前葉老大那邊也有推文來鬧的,所以我會寫,但是稍後。

今天莊國榮因為爆粗口,所以被認定為有損師道,不予續聘。
那我想請問一下:

教授如果跟學生婚外情,要不要不續聘?當人家第三者,破壞人家家庭,算不算有損師道?如果大家同意,那請問有多少小學到大學的老師因此被不續聘?難道大家覺得這些也無損師道囉?

教師圈裡面有人劈腿(之前還上過電視,有人因此自焚);有人當第三者,有人與人通姦。我就是聽過某些系所老師也動學生的,這些人難道就很有師道,很有老師的風範?那是不是變相鼓勵大家都來劈腿?

通    姦→有損師道
婚外情→有損師道
第三者→有損師道
講髒話→有損師道

以上這些到底哪個算是情節重大?

社會規範的道德和個人言行的表現,如果要我來看,他應該是一致的標準的。如果以上這些事情都有損師道,那就全部必須加以檢討,送交教評會處理。難道政大教評會認為通姦、婚外情這種折損師道的力量比較小,小過於一個使用動詞「幹」的老師嗎?

刺殺元首這種話都可以說,「刺殺」是動詞,元首是名詞,這麼重要的字眼,政大沒有處理。講個「幹」這個動詞,就要不續聘?原來政大也鼓動刺殺元首嗎?那現在是馬先生當總統,當教授有人說出要刺殺元首的時候,政大要不要處理?


重點是,如 Billypan 大說的:莊國榮說的不是事實嗎?莊國榮有捏造事實嗎?那些週刊報導的證據,是莊國榮去找出來的嗎?只是因為用「幹」這個字所以不舒服。那如果用強姦、強暴,或者是週刊上面寫的「被欺負」,這樣就能掩蓋事實嗎?

莊國榮在非教學時間非上班時間講的東西,卻要連帶拖出來鞭。那什麼半夜去冷水坑談國家大事的,到底有沒有有損師道?要不要一起拿出來教評會處理一下?政大的說法是,因為沒有學生、沒有家長抗議。喔,那是大家現在打電話去東吳,請東吳教評會處理一下(不過校長教評會也管不了)。

莊國榮的不續聘事件裡面包含很多面向。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歡他,不喜歡他講話的樣子。不過我認為那是個人風格,就像有人不喜歡我這樣碎念一樣。但是,莊國榮有他的言論自由。如果因為這樣而被打壓,那是不是以後只能說對話?就應該巴結拍馬屁?

這裡面也含著雙重標準。當然這事政大的處理方式,但是我們擔心會不會繼續擴散。我爸媽一直擔心我寫這樣的文章,會不會有一天我會被教評會解聘?說真的,如果莊國榮這件事成立,那說不定未來的一天,只要批評時政的,就會被清算,這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們是不是要像德國牧師馬丁所說的,繼續沈默下去呢?



那有一天,就沒有任何人能為你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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