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校下午的研習,
請原委會的 歐嗨˙思娃娜(Ohay Sewana)來講原住民文化。
我比較晚進去,
進去後不久就看了關於他們原住民命名的方式,
以及一些恢復原名的過程。

今天看的影片是 耀拍的「請問貴姓」。
這部片子講的是原住民各族朋友在命名方式以及他們名字中所代表的意義。
片中講述了他們要求有恢復原本姓名的過程與辛苦。
其中在恢復原名的過程中,
戶政人員的官僚與無知,表露無遺。

裡面其實也講述了原住民他們在面會社會跟部落自我認同的衝突。

會後大家稍微分享了一下,
我則是針對影片中的內容提出我的看法。

當我看到原住民朋友去辦理恢復原名所受的對待,
比如:
電腦沒有完全更新版本,以致於較長的漢字要輸入受到了限制,
不得已,只得把字刪掉。
或者,如同叫小狗一般的,揮手叫原住民朋友過去辦理。
我只覺得我們的公務人員素質完全不夠。

我曾經在原住民電視台看到司馬庫斯「風倒櫸木」的事件紀錄片。
事件可以看以下聯結:
http://www.ch16.com.tw/
請點選左上方的 「司馬庫斯櫸木事件新聞專輯」,
或者 http://www.smangus.org/  也有介紹。
事件大概是某次颱風過後,
林務局把被吹倒的櫸木比較好的部分運走了,
而司馬庫斯的住民,
依照部落傳統,把剩下的櫸木帶回去部落,
結果被林務局告叫竊盜國有財產。

紀錄片中法院判決此案,
完全忽視原民法裡面的傳統領域部分的條文,
而判司馬庫斯部落的人民有罪,盜竊國有物。

這讓我想到我七月去法院作證的時候,
我所看到的法官對於家庭暴力防制法與兒童發展歷程完全沒有常識,
所做出來的判決,只能讓人趕到法官的素養之不足。

戶政事務所的公務人員,
對於恢復原民的業務,應該要純熟,
而不應該讓去辦理的人感受到歧視。

面對原住民傳統領域的法官,
除了要有對原住民文化的認識,
也必須尊重不同文化的歷史發展。

從這些事情來看,我們瞭解到這些所謂的高地位的法官,
在「人文素養」中所展現的不足。
所做出來的判決,只能讓人覺得無奈並且不尊重專業。


另外看到當年日據時代,
原住民被迫改成日本姓氏;
到了國民政府,又被迫改名漢姓,
心中看了實在覺得很酸。

統治者為了自己的方便管理,
完全忽視原本住民的歷史文化傳統。
要扼殺一個民族或者是族群的歷史、語言與文化,
使用暴力的、強制性的政治手段,
不用多少時間,就可以斬草除根。

在我們說要愛台灣、要求台灣的人民有自我認同的同時,
原住民所面臨的文化流失危機比閩南人更為迫切。
他們的族群人數比閩南人、客家人更少,
語言、文化流通的速度更慢,
要被扼殺的排名更前面。

一個文化,沒有被使用、流傳,會慢慢消失。
一種語言,不講、不使用,流失的速度更快。
我們常說我們的小孩都不會講閩南語了,
那還有多少原住民小孩會講他們的族語?
在北京語文化的「洗滌」之下,
台灣已經幾乎北京語化。
學校說的、電視上撥的都是北京文化。
這不應該是台灣的文化。
台灣的文化應該是多元的,應該是包容的。

今天在那個場合我不想講,
但是在這裡我可以大聲說,
這就是國民黨統治台灣的方式,
用最偷懶、最沒有文化、最強制的手段,
把大家都洗腦成「中國人」。

補充說明,
日據時代統治的方式也是一樣的霸道。
但是我覺得在語言政策部分,
他沒有禁止母語的流通。
如果當年日據時代完全禁止台語、原住民語的流通,
現在應該這些語言早就不見了。

研習完覺得有點淡淡的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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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嗨˙思娃娜說我是平埔族耶,哈哈。
應該吧。
http://www.wretch.cc/blog/copo&article_id=6275647
這以前寫在 無名的文章,
我家應該混到不少血統。哈哈。
看我妹,
我家應該有混到荷蘭或者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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