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貼兩篇法條,
卻分類在【關於老師這個職業】,
知道內情的人應該都知道我的意思。

我不想惹禍上身,
但是我看到那篇報導就覺得很噁心到極點。
下面是我自言自語,
我可沒說是誰。


小孩子在某些程度上是很好理解的動物。
比如說:
餓了就要吃,
累了就要睡。
所以很多時候看到小孩的樣子,
大概可以知道是那種不對勁。

明明就很好動的小孩突然待在教室裡面,
十個中有九個都是因為生病的關係。

平常我們常常都會研究孩子一些表現的起因。
到底是因為家庭因素的影響,
或者是父母親教育態度,
還是孩子本身的生理問題?

孩子的異常表現,
生理性跟非生理性是可以分辨的。
也可以分辨究竟是孩子生理的問題,
抑或因為教養而起的連鎖反應。

下面講的,應該是「常識」。
1.如果早餐沒吃,血糖降低,就會頭暈不舒服。
2.如果睡眠不足,小孩上課就會呆滯,精神不濟。

如果把這一切歸因於是孩子的問題,
我覺得會這樣認為的人不是沒有小孩,
就是沒有愛心,
或者沒有常識。

很不幸的,
我看過這種人,
而且還位居要職。
我只能覺得很悲哀。

如果是你的孩子,怎樣的情況會把他的屁股打到長十五公分,寬約五公分的瘀青?

如果是你的孩子,會不會讓他穿著不合身的衣服?

如果是你的孩子,會不會讓他為了配合你的時間,
下午睡覺,晚上起來寫功課,擾亂他的生理時鐘?

如果是你的孩子,會不會孩子蛀牙了,因為他不愛看醫生,所以就不帶他就醫,以致於滿口爛牙?

如果是你的孩子,會不會發現眼睛無法辨識立體圖,卻一直不帶他就醫?

如果是你的孩子,你很有錢,堅持不辦健保,卻也不帶他去就醫?

如果是你的孩子,會不會一個過期兩個月的食物放在書包都不會被發現?

如果是你的孩子,每天上課想睡覺,老師告知你之後,你是應該改變孩子的作息,讓他有充足的睡眠,還是完全不去探究原因,就是不准他在學校睡覺,?

上面這些答案如果都是 NO,
要怎麼說服別人「視如己出」?

如果老師發現一個孩子畏光、人際關係互動有障礙、上課天天睡眠不足、身上有傷痕、下體發出異味、監護權關係異常,這位老師需不需要懷疑這個小孩受到不當照顧以及虐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o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